文/《清华金融评论》资深编辑孙世选
据媒体报道,各保险公司近日均已收到监管窗口指导,要求在2023年7月底前下架预定利率高于3%的人身险产品。这标志着预定利率上限为3.5%的“时代”的结束,预定利率为3.5%的保险产品或将成为历史“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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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各保险公司近日均已收到监管窗口指导,要求在2023年7月底前下架预定利率高于3%的人身险产品。
根据要求,2023年8月起,人身险新产品预定利率将普遍下调。其中,普通型、分红型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分别调整为3%、2.5%,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不能高于2%。
这标志着预定利率上限为3.5%的“时代”的结束,预定利率为3.5%的保险产品或将成为历史“绝唱”。
何谓预定利率?
预定利率,是指寿险产品在计算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收益率后所采用的利率。预定利率的实质是寿险经营者因使用了客户的资金,而承诺以年复利的方式赋予客户的回报。通俗来说预定利率就是保险机构提供给客户的回报率。
预定利率的高低和保险产品的价格直接相关。在其他假设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如果一款产品的预定利率较高,消费者投保该产品时所缴纳的保费则越少,保险产品的竞争力越强。
预定利率的设置主要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和预期投资收益率。
不同于银行理财等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回报率可随行就市地调整,人身险产品期限通常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其预定利率一旦设定便不可调整,具有刚性兑付属性。
我国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的水平迄今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8年至1999年6月之前。我国于1978年恢复寿险业。当时没有对预定利率进行行政干预,寿险公司的预定利率由各公司根据银行利率和各公司的资深发展需要自行确定,最高约在8%~10%之间。
第二阶段:1996年6月至2013年8月。1998年11月,原保监会成立。随着银行存款利率的大幅下降,1999年6月,原保监会发布紧急通知,将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上限降到了2.5%。
第三阶段:2013年8月—2019年8月。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2013 年 8 月开启普通型寿险产品费改,对备案类的普通寿险产品设定了预定利率最高3.5%的上限,而对普通型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上的其他普通型年金,给予了可上浮至1.15倍的差别化政策,即养老年金或10年期以上的年金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可达到4.025%。
第四阶段:2019年8月至2023年7月底。在长端利率下行压力下,长期年金险与养老年金险的预定利率上限从4.025%下调至3.5%。
防范化解保险公司的利差损风险,预定利率下调乃大势所趋
2023年3月末,原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组织保险行业协会以及23家人身险公司召开座谈会。本次公司调研重点内容包括:负债成本情况、负债与资产匹配情况、对公司负债成本合理性的判断、降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对公司和行业的影响以及对降低负债成本、提高负债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4月,监管部门陆续召集保险公司开会并进行窗口指导,要求险企调整新开发产品的定价利率,控制利差损,定价利率3.5%的产品将不再批复。
分析人士指出,监管层面下调预定利率,与防范化解利差损风险有关。
利差损,是指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险合同的平均预定利率而造成的亏损。利差损风险主要归因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的定价,二是投资风险的管控。近年来,随着市场利率不断下行,保险固收类资产配置面临挑战,权益市场收益率又面临较大波动。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有一定的惯性和市场非理性因素,保险公司为赢得竞争,依然将预定利率维持了相对高位。而国内寿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相对缺乏。
若以3.5%的预定利率计算,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要至少保持在5%以上才可能覆盖保单成本。原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2年,保险资金的年化财务投资收益率为3.76%,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1.83%。此外,存量寿险保单中还有大量的定价利率在3.5%~3.75%之间的产品,甚至有的已接近4.025%。若不及时下调预定利率,利差损风险将进一步凸显。
水涨则船高,水落则船低。在近年来市场利率整体下行的背景下,通过调整预定利率可谓大势所趋。
而对于消费者而言,预定利率意味着消费者未来购买相关产品需要付出更多的保费,或者接受更低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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